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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常营前王

    信息发布者:mp_13262081681
    2022-06-21 14:04:10   转载


    为充实邓州人才发展集团骨干力量,推动全市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邓州人才发展集团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发布本公告。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综合管理事务岗位6名,法律事务岗位1名,文秘事务岗位1名,数据技术事务岗位2名。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范围为邓州市各乡镇(街、区)和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或在岗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人员除外。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3.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勉尽责,敢于担当,任职3年内一般不因个人原因申请工作调动。



    5.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工作作风和职业信誉良好。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资格要求



    1.工作经历。具有2年以上工龄,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



    3.专业背景。应具有与岗位匹配的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报名文秘职位的,应具有一定文字功底,从事或者接触过机关事业单位文字材料、文件报告工作。报名法律事务职位的,应具备法律专业素质及法务实操技能,具有法律相关资格证书或者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经验者优先。报名数据技术事务的,应具备计算机和常用软件基本操作技能,熟悉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工具。



    4.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尚在事业单位新聘用试用期的;



    6.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工作程序和办法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初审、资格审查、考试、综合评价、实地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在邓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engzhou.gov.cn)和“邓州市人才办”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本次选聘有关的工作事项将适时通过该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及初审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如实填写《邓州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推荐报名登记表》和《邓州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公司工作人员自我评价材料》,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党组)对报名人员的干部档案和报名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在报名登记表和自我评价材料上认真填写推荐和审核意见,并出具廉政鉴定。



    (三)资格审查



    组织审核报名人员报名材料、干部档案等,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范围和条件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四)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能力、学历层次高低、确定进入下一程序人选。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五)综合评价



    综合履历业绩评估、考试成绩等方面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实地考察



    组成考察组,到所在单位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综合考评成绩顺序递补。



    (七)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察情况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八)研究聘用



    根据综合考评、考察情况和人岗相适原则,提出聘用建议人选。对决定聘用的人员,自任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送回原单位安排工作。聘用人员个人档案封存在市委组织部或人社局档案室,保留原人事关系、编制三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征询个人意愿,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九)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薪酬待遇



    按照《邓州市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方案》(邓办〔2020〕18号),第一年工资关系保留原单位由原单位发放。第二年开始,试用期满人员按照程序办理工资关系转离,在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工资。



    五、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8日—12日。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2日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邓州市委组织部110室



    (三)联系电话:0377-62288880



    六、疫情防控



    在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公开选聘考试专用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选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为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市纪委监委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选聘过程公开、公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次选聘由邓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邓州人才发展集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 邓州人才发展集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自我评价材料






    中共邓州市委组织部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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